7月8日6时,中央气象台继续发布高温黄色预警。预计8日白天,黄淮、江淮北部和西部、江汉、江南中西部、华南大部、重庆东部、贵州东部以及新疆南疆盆地和吐鲁番等地有35℃以上的高温天气。
(图源:中央气象台网站)
针对持续多日的高温天气,多地强调做好高温天气下的用工保障。外卖员、快递员、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清凉权益”,成为多地用工提示的重点关注领域。
不得因高温天气停工作而扣工资
据中央气象台发布信息,7月8日白天,广东北部和东部等地部分地区最高气温37~39℃。
(图源:广东省总工会网站)
7月8日当天,广东省总工会就做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发出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全省各级工会、各用人单位重视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
提示函指出,各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冲抵高温津贴,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职工工资。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按天数折算为每人每天13.8元,发放时间为6月-10月。
河南鼓励平台企业给予补贴
7月4日,河南发布《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做好高温及汛期劳动保护工作的提示函》提到,鼓励平台企业对高温天气下接单的新业态户外劳动者给予适当补贴,优化在暴雨、雷暴、强风等极端天气下的接单模式,采取延长配送时间等措施,保障网约配送、出行、运输等新业态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图源:河南省总工会网站)
此前,河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的通知》明确,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5元,发放时间为6月-9月。
湖北全省开放5000多家工会驿站
7月4日,湖北省总工会发布《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强调平台企业要加强对高温天气下接单的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网约车司机、外卖送餐员、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图源:湖北省总工会网站)
湖北全省工会驿站竭诚为外卖员、快递员、环卫工人、货车司机等广大户外劳动者提供免费饮水、消暑纳凉、手机充电、法律咨询等服务,不断丰富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效能,切实保障和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据央视新闻报道,湖北省气象台连续三天发布高温橙色省级预警,全省各地开放5000多家工会驿站为环卫工人、外卖骑手等提供清凉休憩、防暑降温等服务。
安徽加强人社部门对平台企业指导
7月3日,安徽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及时足额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有价证券代替。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图源:安徽省人社厅)
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通知》提出,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平台企业、平台合作企业加强高温天气下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高温津贴等权益保障,对高温天气下接单的户外劳动者给予适当补贴,并可采取延长配送时间等措施,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湖南强调平台企业加强有效保障
近日,湖南省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向全省各用人单位发出《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强调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其中,平台企业要加强对高温天气下接单的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网约车司机、外卖送餐员、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图源:湖南省总工会网站)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不低于300元/人/月,发放时间为3个月(7月、8月、9月)。
(综合来源:中央气象台网站、广东省总工会网站、河南省总工会网站、河南省人社厅网站、湖北省总工会网站、安徽省人社厅网站、湖南省总工会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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